BF正版 依法治理邪教研讨会论文 新华书店畅销图书书籍 政治与军事 中国政治 阶级结构与社会结构 陈良咨, 毛欣娟.
- 产品名称:依法治理邪教研讨会论文选...
- 是否是套装:否
- 书名:依法治理邪教研讨会论文选编
- 定价:70.00元
- 出版社名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6年11月
- 作者:陈良咨毛欣娟
- 开本:16开
- 书名:依法治理邪教研讨会论文选编
基本信息
书名:依法治理邪教研讨会论文选编
定价:(咨询特价)
作者:陈良咨, 毛欣娟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11-1
ISBN(咨询特价)
字数:
页码:344
版次: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商品重量:522 g
编辑推荐
《依法治理邪教研讨会论文选编》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目录
理论类
邪教的要害是妄图取代世俗政权建立神权统治——以中国历史上的秘密教门为例
警惕打着基督教旗号的邪教组织——兼论当代中国邪教发展的趋势与特征
“全能神”邪教危害社会的内生机制分析
国外邪教研究机构网站运作情况研究及启示
从“寻常邪教”到“谋逆大案”:清代乾隆初期治理西南大乘教案的转变过程及其影响
反邪教领域的长效治理理念与治理方式研究
从事邪教痴迷人员转化工作者应具备的理念与素质
邪教由正入邪的思维规律研究
当代西方反邪教运动初探
法律类
从法国经验看我国规制邪教的法律路径——以思想与行为的界限为视角
邪教的法律性质及其治理创新
惩治邪教的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邪教犯罪的立法及法应用
试论依法治理邪教
中美治理邪教的法律与政策比较——兼论中国反邪教法律与政策的正当性
必须坚持依法治理邪教
论邪教犯罪的认定与防范
法治视野下中国反邪教面临的困境与出路
关于参加邪教组织人员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对策建议
心理学类
探讨膜拜成员反复原因:心理戒断症状分析与援助方法
邪教信徒的心理分析与社会矫治
建立心理救助系统防范抵御邪教滋生传播
试析功痴迷者的心理危机及其对策
当代中国邪教信众个体卷入的心理原因分析——基于对湖北原邪教组织成员的访谈
调研类
关于“12·11”事件引发的法律思考——邪教事件法律实证研究
边远山区农村全能神邪教组织聚合情况调查报告——以Z县为分析样本
附件:“依法治理邪教”征文获奖名单
内容提要
《依法治理邪教研讨会论文选编》的论文内容覆盖面广,充分延展、深化了活动主题。论文集内容丰富,论述深刻,视角新颖,体现了当前依法治理邪教的创新思维,也体现了各位专家学者的严谨学风、渊博学识和深刻思想。《依法治理邪教研讨会论文选编》由北京普瑞德印刷厂印刷,2016年11月第1版,2016年11月第1次印刷。
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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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释三》)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实施法聚集,以公开“练功”等方式进行“护法”、“弘法”等邪教活动的,追究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解释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多次法聚集、滋事,进行邪教活动的,应该追究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解释三》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邪教组织人员到天安门广场等有重要影响的场所打横幅、喊口号、法聚集、滋事的行为,应该区别不同情形,追究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实施者的刑事责任。
不过从法解释的规定看,这种在追究刑事责任上的区别对待政策主要适用于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而对于其他邪教共犯行为则仍应追究一般人员的刑事责任。例如,邪教组织人员共同实施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对各共犯都应追究刑事责任;邪教组织人员共同实施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行为的,对各共犯也都应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对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达到《解释二》条款项规定数量标准的,或接近《解释二》条款项规定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根据共同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的数量、情节,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解释三》第二十四条规定,邪教组织人员与邪教组织人员同谋,为其提供邪教宣传品,且达到《解释二》条款项规定数量标准的,或者为其从事邪教活动提供保管、运输、经费、场地、工具、食宿、接送、采购等便利条件,情节严重的,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共犯论处。因为这种共同犯罪常为一般共犯形式,并无组织、策划、指挥者与其他一般参加者之分,故应追究各共犯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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